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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紫林醋业主要经营模式

来源: 公开资料、企业招股说明书 时间:2021-11-09 13:19:56

一、山西紫林醋业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山西紫林醋业生产用原材料主要是谷物类农副产品,如高粱、豌豆、大麦、大米、谷糠、稻壳、麸皮等,以及食用酒精等粮食深加工产品。公司主要通过贸易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农产品收购商以及农户个人等渠道采购。除生产所需原材料之外,公司主要包装材料为塑料壶、玻璃瓶、塑料膜、纸箱等,公司直接向包装材料供应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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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紫林醋业设立了供应部负责上述原材料以及包装材料等的采购和管理。公司已制订了《采购管理程序》、《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和《合格供应商名册》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来规范采购工作。

山西紫林醋业的采购流程包括询价、议价、签约、物资验收等环节。公司供应部负责供应商的调查、建档工作。供应部和生产部、质管部一起负责供应商的评估。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进入公司供货商名录(不包括个人农户)。供应部、生产部和质管部负责对购进的原辅材料等进行抽样检测,验收合格后才可入库予以收存。

此外,报告期内,山西紫林醋业租赁土地种植高粱、玉米等农产品,作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租赁土地 384.68 亩。

(1)采购政策

山西紫林醋业根据当期的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通过采购订单来进行采购。

山西紫林醋业生产用原材料主要是高粱、大米、谷糠、稻壳、麸皮、食用酒精等农副产品。一方面,公司与宁夏、河北、东北等各主要产区的粮食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通过规模化采购、询价比价等方式,保障整体的原材料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克服程序上的烦琐,择优收购周边地区农户种植的高粱等农产品,尽量保障周边地区粮食种植户的销路,带动当地农民收入。

山西紫林醋业生产所需包装材料为塑料壶、玻璃瓶、塑料膜、纸箱等,本地配套产业成熟、经济运输半径较小,公司一般选择当地供应商,既能够保证包装材料送达的及时性,也减少公司自身包装材料的库存。

山西紫林醋业供应部依据各部门提交的物资需求预算和申购单,通过比价、议价选定具体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主要以订单方式分批采购;在货款结算方面,公司在采购合同中订立了结算条款,规定公司在收取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的一定信用期内,按照议定价格结算并支付货款。

①公司通过供应商主动联系、介绍、发布收购消息等方式,与供应商建立联系并询价,对潜在合作客户,进一步要求其提供相关的信息,并通过进货验证和供方现场验证等方式对采购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依据质量情况、按期交货情况对供方进行评定。

②生产部门根据计划提出采购需求,根据公司《物资请购制度》和《物资审批权限制度》开具采购申请,经由相关审批后,供应部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2)定价政策

1)高粱、大米等农副产品

①询价:因农产品各地域、各时间价格差异较大,公司通过网络数据检索(如卓创资讯)、个人拜访、供应商主动联络等多种渠道,获取市场价格信息,估算大致价格区间并与潜在供应商取得联系。部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公司会签署采购协议,对年度采购量和产品质量等进行约定,价格则按各次订单具体执行。

②比价:分析、检测各供应商所供商品的质量品质,对符合采购标准的农副

产品进行比价。

③议价:协商确定价格、用量、付款周期等。

2)包装材料

山西紫林醋业包装材料等物料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对于已经成熟合作的供应商,每年初与其签署采购合同或签署长期采购合同,对所用原材料、产品质量标准及制作工艺等进行约定,一般具体的规格、数量以及金额按照实际订货单为准。

公司通过网络信息检索、对比同类供应商报价等方式及时获取市场价格信息,如果供应商的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等因素需要调整交易价格时,经公司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后执行新的价格。

(3)结算政策

山西紫林醋业对规模较大的农产品、包装材料供应商,主要实行月结的结算政策;对于、个体农户供应商,公司主要按批次的结算政策。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基本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了原材料、包装材料的相关采购政策并得到有效执行。

(4)外购半成品醋

2019 年以来,公司原醋自身产能已不能满足阶段性销售需求,公司存在少量外购半成品原醋的情形。

外购半成品醋合作模式和合作背景如下:

①合作背景

2014 年以来,山西紫林醋业新厂区“食醋工业园”各生产线陆续竣工投产,投产后有效的提升了公司食醋系列产品产能,前期基本能够满足公司销售。但是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原有产能难以满足市场供应,公司在 2019 年通过少量采购外部半成品原醋缓解一部分产能不足问题。

②合作模式

山西紫林醋业先对拟合作的食醋加工企业进行检查评定,以确定其生产资质是否完备,并对其食醋制醋工艺及配方、制醋环境、制醋设备及质量标准等是否符合公司的食醋生产质量要求进行检查,确定为公司供应商,公司根据需要向其进行采购食醋原醋,所采购原醋经公司验收合格后作为半成品入库。

2、生产模式

山西紫林醋业生产部门根据公司的生产能力并结合销售与市场部的年度销售计划,组织各个产品车间根据月度销售计划安排生产。生产调度人员根据经销商订单,结合库存情况,随供应、生产、包装和销售等情况的变动进行适当调整生产计划。

近年来,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已逐步达到满负荷生产状态,公司产品需求旺盛,基本实现产销同步。

山西紫林醋业生产食醋过程中,经投料、发酵和陈酿等步骤后即形成食醋半成品原醋。

原醋是指发酵成熟后取得的食醋原液,以及处于陈酿中的食醋。原醋经调配、灭菌、灌装后即可成为食醋成品,经包装后成为最终产品可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1)销售方式

山西紫林醋业产品的销售方式包括经销商、商超以及自营销售等方式,其中经销商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渠道。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经销商:山西紫林醋业对经销商的销售方式为买断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全国优秀经销商客户的开拓工作。用二十余年时间完成了全国营销网络的布局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发经销商 800 余家,并以区域为单位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公司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辐射全国的经销商销售网络,在全国 30 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均有合作的经销商。

2、商超:山西紫林醋业在依靠经销商渠道拓展销售网络的同时,也积极布局商超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3、自营:除经销商和商超的销售渠道之外,公司也直接或通过自营门店对外销售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商的销售模式,公司经销商具体情况如下:

1)经销商规模情况公司的经销商是指:与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经销合同,经紫林醋业授权,依据合同约定并遵照紫林醋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政策,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合法销售紫林醋业产品的具有经营能力的主体。

山西紫林醋业经销商较为分散、单一经销商占公司销售额比例较低,因此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经销商对市场的服务能力,对经销商按产品或销售渠道进行分区域覆盖。公司扁平化销售、个性化服务的经销模式,一是符合行业惯例,二是有利于构建高效沟通的服务机制,三是降低经销环节成本,有利于保持终端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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